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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3年——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3月6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启动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五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特别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这次改革重大的历史进步,在于抓住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方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展改革委”),其任务是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以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以加强金融监管,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组建商务部,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属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