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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足迹——1950年:婚姻自己当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这是20世纪50年代初,北京市的基层干部在街头书写宣传婚姻法的板报。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精彩图集(婚姻自己当家)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几千年来压迫妇女的封建婚姻制度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一位只有29岁却守寡13年的妇女读到《婚姻法》里“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一句时,不禁反复地念了十几遍;她高兴地说:“我得到自由了!”

    “生死婚姻自己不能当家”,这是评剧《刘巧儿》中的一句唱词,描述了封建婚姻制度下妇女所受的束缚和摧残。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把妇女压迫在社会最底层,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婚姻不自由是旧中国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酿成了无数人间惨剧。

    《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第二条,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索取财物。依据这两条原则,《婚姻法》对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下解放出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湖北石首的《婚姻自由歌》唱道:如今婚姻自当家,不用你媒婆两头夸。姐看郎好姐就嫁,郎看姐好就娶她。相好的情人成了家,妇女们不再受欺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