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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足迹——1958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义斗争中,形成了“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当局也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两岸的中国人在“一个中国”的根本问题上是具有共识的。

    20世纪50年代中期,党和政府开始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与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用和平谈判的方式,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而避免使用武力”,要“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而奋斗”,并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还宣布“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但由于种种因素制约,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

    1958年8月,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部队开始向占据金门、马祖岛并不断骚扰和破坏大陆沿海地区的国民党军队实施警告性的炮击。1958年10月6日,由毛泽东起草、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名义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公开指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布《再告台湾同胞书》,重申“一个中国”原则,并指出:“中国人的事只能由我们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于解决,可以从长商议。”

    1958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会见新加坡《南洋商报》撰稿人曹聚仁时表示,只要蒋氏父子能抵制美国,我们可以同他合作;台、澎、金、马要整个回来,可以照原有方式生活,军队可以保存,继续搞三民主义。1960年5月24日,周恩来将谈话精神概括为“一纲四目”,并通过张治中1963年1月4日致陈诚的信转达给台湾方面。“一纲”是: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台湾领导人意见妥善处理。“四目”是: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由台湾领导人全权处理;二、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三、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台湾领导人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四、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指明了方向,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确立奠定了政治基础。几十年来,虽然历经曲折,但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两岸关系不断改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