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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足迹——1984年:经济理论的新突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图为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现了我们党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现了我们党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我国1978年底开始的农村改革,到1984年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改革的成效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热情,也坚定了全党对改革的信心。将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进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成为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改革进程的必然要求。为此,党中央及时地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根据这一认识,《决定》改变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对我国经济体制的基本点作了新的概括:第一,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明确指出我国在总体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第二,虽然继续肯定市场调节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但同时强调这种作用是不可缺少的;第三,对计划经济的内涵作了新的解释,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为此,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些观点,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在改革目标模式上还没有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目标的提出,已经具有了明确的市场取向,体现了党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新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对此,邓小平同志给予了很高评价:“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