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概况>> 中国简况
 
共和国的足迹——1999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先后实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承包制、股份制等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从1994年起,国有企业改革开始进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阶段。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提出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新局面的目标,从而将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到攻坚阶段。十五大后,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改革攻坚全面展开。

    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集中讨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决定》指出:到2010年,要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决定》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调整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区别不同情况,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突出抓好政企分开、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解决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资本金不足、社会负担重等问题;做好减员增效、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等等。

    在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国有企业改革大步推进。从1998年到2000年,中央确定的及各地选择的2700多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多数都进行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列入520户国家重点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有430户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在改革的推动下,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加,到2000年底,1997年亏损的659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已减少7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392亿元,比1997年的806亿元增长1.97倍;国有小企业也实现利润48.1亿元,结束了连续6年净亏损的局面。许多长期处于困境的国有企业开始走出低谷,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十五大提出的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改革三年脱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