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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足迹——2003年:科学发展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深刻回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新的丰富内容。

    2003年春夏之交,一场 “非典”疫情突如其来,凸显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的矛盾。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战胜了“非典”疫情后,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深刻反思和总结,在此基础上逐渐提出了科学发展观。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对科学发展观作出完整表述。

    科学发展观正式提出以后,为了使党的高级干部更好地领会和贯彻这一思想,2004年2月,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温家宝、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研究班上就科学发展观的有关问题作了阐述。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作了进一步阐述,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作了精辟的概括。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大会还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对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