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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足迹——2003年: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这是2004年3月2日拍摄的营口港货运码头。2004年一季度,营口港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好时机,加快发展步伐,共实现吞吐量1460万吨,比2003年同期增长32.4%,集装箱运输量实现1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60%,超额完成2004年首季生产计划,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资料照片)。 新华社发

    2004年12月24日,一名工人在高炉前作业。辽宁省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实施宏观调控所带来的历史机遇,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支撑,使2004年“本钢”的钢、铁产量双双突破500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生产计划(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振兴战略的各项方针政策,吹响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号角。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党和国家在东北等老工业地区集中投资建设了具有相当规模的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为主的战略产业和骨干企业,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作出重大贡献。由于种种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2003年,温家宝两次赴东北,实地考察了部分国有大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大计,强调要把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加快振兴新路子。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若干意见,标志这一战略正式实施。12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立。

    此后,中央先后在东北地区实行了一系列促进振兴的优惠政策。以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等为重点,振兴战略得到进一步展开。

    经过努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初步成效。2004年至2006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12.6%,与实施振兴战略前的3年(2001-2003年)相比,增速提高2.6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增长五成左右。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一批重点老企业的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主创新和生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日益形成。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步伐逐步加快,企业活力明显增强,一些曾经濒临困境的老企业焕发生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产业整合,优势互补,东北地区开始呈现出差异化发展、协作分工的良性态势。

    在此基础上,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经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提出东北振兴的目标是: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将东北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的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以及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是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央继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