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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档案:党的十二大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提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1982年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着全党3900多万党员。

    大会执行主席邓小平致开幕词。他在开幕词中明确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崭新命题。他说,回顾党的历史,这次代表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一次最重要的会议。他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命题,是十二大的指导思想,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从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凝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

    大会通过了胡耀邦代表中央委员会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纲领,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和总目标。这个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大会提出,从1981年到二十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生产总值翻两番,即由1980年的710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2.8万亿元左右,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大会指出,为实现上述目标,在部署上,前10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10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

    党的十二大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又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在促进经济建设全面高涨的同时,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些任务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

    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地发挥领导作用,都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规定。

    大会选举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委员会,顺利地实现了党中央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大会选出由172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中央领导层新老交替的过渡性机构,以发挥许多从第一线退下来的富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

    党的十二大的召开和大会制定的新的奋斗纲领,标志着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结束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开始。十二大以后,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党的十二大刚刚结束,邓小平就指出:“十二大同七大比,同七大起的作用一样,七大是把革命引向胜利,十二大是把建设引向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