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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档案:党的十三大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936名,代表全国4600多万党员。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进一步加快和深化改革。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大会批准了中央委员会《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

    十三大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鲜经验的总结和概括。

    十三大召开前,邓小平就指出,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这个论述,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并作为制定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十三大在以往探索的基础上,总结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系统阐述了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基本依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这个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基本路线,核心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所一贯坚持的路线。

    十三大高度评价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意义,初步总结了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经验,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

    十三大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新一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20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9人。

    十三大以系统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明确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以及制定加快建设和深化改革的蓝图而载入史册。十三大后,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更加坚定地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和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