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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法制建设取得新成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0日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2008年,是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形势的考验,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在国家民委党组领导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围绕国家民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一)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是与督查司、研究室等部门一起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到13个省(区、市)、12个部委对国办3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了相关报告报送国办,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

    二是按照国家民委领导的指示,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意见》,发各省、市、自治区民委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指导性文件下发。

    三是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全国52个教育基地开展工作、加强基地建设方面的经验,以扩大其社会影响。

    (二)继续推进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与完善

    一是积极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配合全国人大民委赴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委进行调研,推动有关部委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部门规章和具体办法。

    二是继续推进《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在2007年已将《清真食品管理办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的基础上,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杨传堂、吴仕民同志多次亲自主持和参与国家民委同有关部门的协调会,研究清真食品管理涉及国家民委的职责分工问题,先后召开了7次协调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目前正处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前的最后协商阶段。

    三是继续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在前两年修订工作的基础上,2008年5月,按照国家民委领导的指示,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正在作进一步修改。

    2008年10月底到11月中旬,在吴仕民同志带领下,在天津听取了北京、天津、吉林等10个省市民委就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赴浙江省、重庆市就城市民族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提出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12月21日,吴仕民同志向全国人大民委委员会议汇报了城市民族工作和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情况。

    四是完成民族法学研究会换届选举工作,召开了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研究部署了民族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为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三)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反映四川地震灾区穆斯林群众的清真食品供应和遇难者丧葬问题,研究起草《国家民委关于四川地震灾区少数民族饮食丧葬等问题的情况报告》,并于2008年5月23日报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是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民族识别的遗留问题。主要是与云南省民委共同研究云南省克木人、莽人的族别归属问题,就云南省人民政府报来的关于将克木人、莽人归属布朗族的意见起草了复函;与贵州省民委共同研究穿青人、革家人等的族别问题,提出目前的过渡办法。组织有关省、市、自治区民委开展《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规定》的实施情况的调研,为下一步进行修订创造条件,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研究台湾少数民族称谓问题并提出意见。

    三是组织开展了国家民委向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捐赠少数民族服饰藏品的征集工作,杨传堂同志代表我委向全国妇联赠送。

    (四)积极参加少数民族人权领域的工作

    一是在奥运会期间,按照中宣部和北京奥运会新闻中心部署,国家民委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由仕民主任向中外记者介绍我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的情况,引起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根据外交部的统一部署,并经国家民委领导同意,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于2008年11月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办“少数民族地区消除贫困与人权事业发展研讨会”,促进双方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项工作得到了经济发展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三是参与撰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方面的资料等。

    (五)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如根据国家民委领导的批示与督查司一起整理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若干问题》一文,经吴仕民同志修改后报送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得到贾庆林同志的批示和肯定,印发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机关有关领导等同志学习参考。又如,根据回良玉副总理和委领导批示精神,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政策法规司就陕西省凤县部分汉族群众欲改为羌族问题进行研究,并专门给陕西省政府、省民委发函发文,还派人到陕西省实地了解,指导当地妥善处理此事,并向回良玉副总理作了书面报告,及时制止了一起违反民族政策的事件发生。此外,政策法规司还认真办理了一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政策法规司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