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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0日 16时23分   来源:湖南日报

    二、未来五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事业

    踏上新的征程,我们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必须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未来五年,我们要努力克服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各种保护主义抬头、外部需求受到抑制等不利影响,紧紧抓住全球新一轮产业和技术革命的重大机遇,加速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技术,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拓展更广、更大的发展空间;要在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等重大机遇,加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更好、更快的发展局面;要顺应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焕发饱满斗志,以更大勇气、更大责任,谱写更新、更美的发展篇章。

    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四化两型”战略,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努力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到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协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于全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安全发展,努力促进经济总量、人均均量和运行质量同步提升。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财政总收入增长1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0%以上;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主要抓好六个方面。

    (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新型工业化第一推动力不动摇。加快构建多点支撑的产业格局。做优做强工程机械、汽车、轨道交通、电工电器等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冶金、有色、建材、石化等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食品、纺织、轻工等消费品工业;推进华菱汽车板等重大技改项目建设。加快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扩张和集聚发展,推进富士康衡阳工业新城、株洲储能式电力机车、南方宇航高精传动、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湘潭风电产业园、湖南环保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四千工程”,发展壮大长沙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株洲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岳阳石化,娄底薄板及加工,益阳船舶制造,衡阳输变电成套装备,郴州有色金属产业精深加工等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质扩容,引导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特别是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支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和运营中心,以及株洲、湘潭、平江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向有市场、有效益的产业和企业。深入实施“百千万”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小额信贷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风险投资、创业援助、贷款担保力度,切实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和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推广有机肥和生物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除险加固2824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抓好56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新增46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稳定粮食总产在600亿斤以上。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粮食、蔬菜、油料、棉麻、果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经济林木等优势产区建设,培育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体验农业,提升休闲农业。分区域、分产业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加快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继续推进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重点扶持隆平高科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着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突破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等环节的关键技术,抓好杂交水稻、蔬菜、棉花、油菜等现代种业技术攻关,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农户+基地+企业”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诚信、检测体系。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子,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城市群,加快形成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市州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的城镇化发展格局。支持省际边界小城镇建设。强化城镇的产业支撑,培育一批现代农业型、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和旅游服务型城镇,构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体系。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加强城镇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护,鼓励跨行政层级、跨不同区域共建共享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创新城镇管理和服务,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模式,健全以应急管理、治安防控、救济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促进管理和服务向城乡结合部延伸。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突破口,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挖掘名城、名镇、名村、名居等文化资源,培育各具特色的城镇文化,提高城镇品位,把城镇建设成为人民的美好家园。

    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业,提升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装备制造智能化水平,加快钢铁、有色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继续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加快长株潭“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提高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平板显示、消费电子、轨道交通电子、电池与储能材料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互联网地图服务、卫星应用等新兴信息产业,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信息产业制造和服务基地。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和宽带村村通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互联的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交换网络体系。加快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手机支付、数字阅读等平台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启动市州数字城市和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试点。

    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增强长株潭城市群的带动效应,率先创造“五位一体”建设的经验。加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加强园区和功能性平台建设,抓好首批92个重大项目后续服务,努力打造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提升洞庭湖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湖南长江经济带,推动沿江环湖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示范园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坚持以湘西自治州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大力推动武陵山与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构建比较完善、功能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实施第四轮省规划产业项目,启动第三轮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项目。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逐步缩小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巩固和提高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入村到户的精细化扶贫,狠抓直接帮扶、整村推进,规范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加快24个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脱贫致富,加大对老、少、边、穷、库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物流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加快发展制造业、农产品和粮食等专业物流,重点建设黄花空港,以及长沙金霞、常德德山等现代物流园区和基地,规范物流行业发展,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现代金融、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延伸服务外包领域。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培育一批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商圈、50亿元以上的市场和营业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实施县乡“流通再造”、农贸市场三年行动计划等工程,支持长沙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渠道。促进旅游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打造大湘西旅游经济圈和湘江旅游经济带;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市场营销、开发和监管。提高服务行业整体水平,推进长沙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张家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推动鼓励类服务业的水、电、气与工业同价。

    (二)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全面实施《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现代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型轨道交通装备、高性能数字芯片等核心关键技术,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工程。强化中联重科等优势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重点在新能源汽车、3D打印装备、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建设和共享;建设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激励机制,促进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绩效评估制度。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开展科技领域开放合作,抓好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中意设计创新湖南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大力培育创新文化,鼓励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国企改革攻坚扫尾,积极稳妥处理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重组整合,优化资产配置。健全省级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国有资本预算、财务监督等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财税、金融、投融资等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强化财政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流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健全财政投资体制,促进财政投资向基本公共服务倾斜。做实做强政府融资平台,提高融资能力,加强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管理的机制建设。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经营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金融监管,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尊重和保护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全面完成三年水利改革任务。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供需关系的价格机制;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改革。

    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培育外贸新兴增长点,促进优势产业企业开拓外部市场,支持有比较优势的软件、技术服务、文化、中医药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鼓励优势企业收购境外优质资产,扩大境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等品牌的影响。落实省部、省际、省企合作协议,深化与央企对接合作,引进更多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中原经济区的联系。提升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开展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招商。构筑开放型经济承载平台,推进城陵矶新港区和长沙临空经济区、高铁枢纽配套建设,争取衡阳综合保税区一期如期验收、年内封关运行,加快长沙、衡阳、郴州、永州“无水港”建设。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非禁即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以三一重工为代表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展,完善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企业品牌创建、销售渠道开拓、贷款贴息,以及技术研发升级、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懂市场、善经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队伍。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启动特色县域经济工程,培育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和提升一批经济强县。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机制,推动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土地向能人大户集中、农民向农村社区集中,促进技术、资本等要素向县域流动。

    (三)千方百计扩大内需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力争完成投资1.8万亿元左右。继续推进“三个一”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百大重点产业项目、八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八大生态民生工程。工业发展,力争完成投资7200亿元。重点推进上海大众长沙分公司年产30万辆乘用车、山河工业城、长沙蓝宝石新材料基地等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800亿元。其中:交通,争取建成通车高速公路1000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2000公里;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湘江2000吨级航道、岳阳城陵矶临港区等水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杭长和长昆客运专线,以及娄邵、石长线,长株潭城际等铁路项目建设,争取煤运通道岳吉段、怀邵衡、黔张常、渝怀二线实质性开工;实施黄花机场东扩工程、支线机场新建和改扩建等民航项目。能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70万千瓦;加快大唐攸县电厂建设,核准并开工新建华电常德电厂、大唐华银怀化石煤电厂,争取核准神华永州电厂,力争中电投白市和托口水电站,以及湘电临武三十六湾等风电场、双峰凯迪等生物质电厂投产发电;继续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争农村电网未改村的改造面超过85%;推动1000千伏荆门-长沙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水利,启动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继续加强“四水”流域综合治理,疏浚航道和河道;推进堤防加固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城建,重点推进长沙地铁、过江隧道等工程,完善各市州城市主干道、供排水系统,全面推进供水设施提质改造,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建设。生态建设,力争完成投资450亿元。加快以“一湖三山四水”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东江湖、水府庙水环境保护治理和清水塘生态新城等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力争投入达到1000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3.26万套,竣工22万套,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今年各级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用于保障蔬菜的生产、供应、流通和价格稳定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以及节水产品、家庭自给式太阳能产品。发展湘绣、湘菜、湘酒、湘茶等产业,打响“湘”字号消费品牌。支持湘商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培育消费热点,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无店铺销售、邮政快递等业态,以及社区商业、家政、养老、培训等居民服务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普通商品房供给,满足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强化发展要素对经济增长的保障作用。加强资金保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加快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形式扩大再融资;加强银企、银项对接,稳步扩大信贷规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能源保障。保持煤电平稳运行,重点加快煤运通道荆岳段和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提高成品油保障能力,加快中石化长郴娄、中石油兰郑长等成品油输送管线,以及中石化道县油库等项目建设。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加大闲置土地、违法用地的清理整顿。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加大页岩气、煤、铁、有色等紧缺矿种的找矿力度,提高资源勘查、开发、选冶和加工利用的水平。加强人才保障。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人才服务,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湖南

    深入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继续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联合产权交易平台等十大重点改革,推进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探索发行湘江治理债券。实施以两型产业振兴为主要内容的八大工程,深入推进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十大环保工程,重点推进湘江风光带、昭山绿心保护与发展等十大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快五区十八片建设步伐,启动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依法关停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线;推进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完善两型监管体系,建立两型社会建设统计制度,开展绿色GDP评价;推进两型标准建设,实施两型标识认证。

    毫不放松节能减排工作。坚持节约优先。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推广十大低碳清洁技术;推进以电力、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的节能技术改造,推广清洁生产合同能源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以及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减排工程,全面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广泛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抓好汨罗、永兴等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机制,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试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促进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和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大力推进绿色湖南建设,力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品。坚持保护优先。继续搞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巩固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成果,加大对水系、林地、湿地、风景名胜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生物物种入侵;开展“林业十大绿色行动”,加快青羊湖生态文化示范园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防控农村面源污染,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等政策,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推广节地型城市建设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

    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倡导并力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完善并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消费政策,深入开展两型机关、园区、企业、村庄、家庭等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两型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五)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忠诚、担当、求是、图强”的湖南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的良好风尚。

    繁荣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启动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申报工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加强农家书屋后续维护和管理,强化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置和管理服务。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加快建设省博物馆、图书馆等重点文化工程。促进文化精品生产。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保护好、利用好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推进永顺老司城、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侗族村寨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天心文化产业园、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黄花印刷科技产业基地和湖南日报传媒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与科技结合,做强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做优演艺、动漫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媒体等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结合,支持快乐购、华声在线、体坛传媒等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规范发展艺术品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健康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第二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组建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和演艺集团,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公共文化设施和项目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机制。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六)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继续为民办实事。在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生态、流通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就学、就业、扶贫、救济救助、文化服务、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投资约340亿元,为民办21件实事。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增加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完善创业激励政策,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确保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清零;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推动21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力争在学前教育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取得突破;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资源更多地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加快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扩大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病发病率上升势头。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提高中医药慢性病干预和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城乡一体化监管格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提高群众身体素质。抓好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扎实开展全面小康进程监测。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统筹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保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大病医保试点范围,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经办管理体制和便民服务体系。继续强化扩面征缴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社保稽核和审计监督,依法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违规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孤儿保障。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视残疾人事业,支持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健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扶、集中收治模式和联动管控机制。依法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做好网络舆情分析。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决策偏差引发不稳定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大力推进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坚持兴湘与强军相统一,协调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走湖南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完善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体制机制,抓好以战备训练为中心的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提高兵役工作水平,高质量完成兵员征集任务。严格执行政策,认真扎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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