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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地表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14个市州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5%,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14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酸雨频率基本持平,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全省连续开展监测的97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91.8%,与上年持平;Ⅳ类水质的断面占7.2%,比上年增加2.0个百分点;Ⅴ类水质的断面占1.0%,比上年减少1.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上年减少1.0个百分点。
2011年,全省工业、城镇生活(含机动车)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排放二氧化硫68.55万吨,较2010年减少3.41%,共排放氮氧化物66.64万吨,较2010年上升10.26%。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各工业行业之首,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火电、水泥行业及机动车尾气排放。2011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14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持平。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PM10)和二氧化硫(SO2)。全省14个城市的降水平均PH值为4.78,酸雨平均发生率54.8%。与上年相比,14个城市的降水平均酸度略有下降,而酸雨平均发生率基本持平,重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5.9%。
2011年,14个城市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较好水平,14个城市的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5.7%,夜间达标率为71.4%。
2011年,全省完成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总量为:炼钢44.2万吨,炼铁149.7万吨,铁合金41.03万吨,锌冶炼16.75万吨,水泥438.6万吨,造纸98.98万吨,玻璃130万重量箱。2011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单独配套管网项目)41个,截止2011年底,全省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540万吨,配套管网1874公里,总投资达40亿元,脱氮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火电装机容量达到1804万千瓦,其中20万千瓦以上共38台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10台机组建设脱硝设施。
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0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2个、县市级58个。总面积119.6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6%。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7.13%,比上年提高0.12%。全省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动植物种类共有6254种,其中维管束植物总种数5361种(不包括栽培植物以及外来入侵植物),脊椎动物有893种。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推广农村环保技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76个,其中2011年度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项目共39个,涉及全省14个市州,39个县市区,村庄个数达到323个,受益人口约70万。推动生态示范区创建,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水平,全省17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33个乡镇、19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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