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助力社会组织要激发活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0 13:1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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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年度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2015年简政放权重点任务是什么?工商总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什么样的环境?民政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方面取消下放了哪些审批事项?2015年3月10日10时,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满传做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确实就像您说的,我们也看到媒体的评论。我们在简政放权里面讲到有三张清单,清单容易列,百姓获得难,就是怎么样来增加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也是各个政府部门都在努力做的事儿。我们来看一看刚才李局长讲到的60万个社会组织他们的感受。这位网友叫“匿名小队长”,他说社会组织大部分集中在基层,而且比较弱小,单纯“放权”给社会组织是不够的,请问政府如何通过加大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李勇]我很同意这位网友的建议,社会组织要激发活力,要发挥正能量,政府不仅要放权,给职能,同时很重要的就是购买服务。关于购买服务这块工作,201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对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这里特别要向网友解释一下,这个文件标题是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这里的社会力量主要是指社会组织,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我们各级政府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这个文件。这个文件写得很好、很具体,也很有操作性,国务院在这个文件里面,明确要求今后各地要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具体办法,要拟定购买目录,确定购买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购买的过程当中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和优先安排那些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同时国务院这个文件还明确指出了购买服务的资金渠道,文件规定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要增加的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列入到财政预算当中去。要制定规范性流程,完善配套政策。国务院这个文件下发之后,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开展了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或者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从全国情况看,这项工作总体上还是处在起步或者说试点探索阶段。

今后政府要在购买服务的同时,加强管理,公开信息,探索建立综合性的评审机制,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和必要的财政监督。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大力推动这项工作,通过扩大宣传,举办培训,推进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使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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