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执法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8 17: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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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如何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阳光化”?《条例》将如何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怎样进一步确保评审专家公平、公正评审?3月18日15时,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条例》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条例》已于3月1日开始实施。最后请介绍一下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有什么安排?

    【嘉宾】《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宣传、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认真学习《条例》、自觉执行《条例》的氛围。二是出台贯彻实施指导意见,清理完善配套规定。各部门、各地方要对涉及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并对外公布。需要制定配套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出台。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提升监管效果。同时,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信息统合”的总体原则,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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