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形成生态文明价值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17 12: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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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将如何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如何实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如何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2015年4月17日9时30分,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做客中国政府网,就《行动计划》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环保一直是需要公众参与的,那么在2013年的“大气十条”当中就提到要“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那么在这次“水十条”当中的表述变成了“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其还要求“构建全民行动格局”,从“动员”到“强化”,对“公众参与”程度表述的变化能够说明什么?

[吴舜泽]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是“水十条”的一个比较强调的地方。“水十条”对于信息公开、对于公众参与看得比较重,应该说理清政府、企业、社会的责任,形成一个社会共治的局面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从水的角度讲,公众,包括我们自己也是产生污染的一个方面。所以“水十条”里面专门有一条是讲城镇生活污染的治理问题。公众节约用水本身就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是在参与“水十条”的工作。这是一个权利、责任相平衡的问题。还有一点就是“水十条”比较强调绿色消费。这也是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这些年消费型污染有所抬头。同时我认为通过公众的绿色消费能够引导、传递到生产环节去,促进生产环节的绿色化,形成全社会生态文明的价值观,这个也非常重要。公众参与在“水十条”里面的分量还是比较重的。你可以注意一下,在城镇黑臭水体里面也专门谈了公众参与的问题,这就比一般的公众参与的深度更高一点。就是说要让老百姓知道环境质量,了解治污的进程,甚至评判城镇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这就是形成一个政府、企业、社会互动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赵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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