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口岸开放工作流程 简化口岸审批程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8 14:5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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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见》对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及处理“红顶中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如何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那么在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口岸开放审批,优化口岸运行管理等方面,请问海关总署有没有什么新举措?

[白石]我们主要是提出进一步优化口岸开放的工作流程。目前开放程序是口岸所在地的地市级城市提出口岸开放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征求意见,然后报国务院审批。我们现在跟口岸相关部门协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口岸发展规划和口岸开放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提出口岸开放的意见;规范口岸开放审批会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加强有关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口岸开放审批效率;我们还将完善临时开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临时开放的具体情形、条件和时限要求,降低各部门征求意见流转的时间。目前口岸开放是经国务院批复之后,由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之后再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再次组织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这给地方和企业带来了负担。所以我们在研究将国家和地方分别组织的口岸开放验收合并为一次。在保证口岸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口岸审批程序简化。

责任编辑: 赵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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