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17年“单一窗口”建设将覆盖至全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8 15:0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见》对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及处理“红顶中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如何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2014年上海自贸区试点推行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目,目前,这项试点工作已运行了近一年的时间。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单一窗口”的特点特色和建设情况?另外,下一步海关总署是否有进一步推广的计划与时间表?

[白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世界上是由联合国主要推动实施的,目前6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在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据联合国统计,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极大缩短货物通关时间。“单一窗口”是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的一项措施。口岸相关执法部门在审核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也通过“单一窗口”这个平台一次反馈给企业。并按照确定的规则,在查验过程中间,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中国对外贸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提高贸易企业的通关效率和降低通关成本,缩短通关时间,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我们统计以前按现行的申报程序申报流程是串联式申报,比如说在海港口岸有四家单位,海关、公安边防、检验检疫、海事等,以前是串联式申报,现在是并联式申报,一下子可以缩短申报时间。

2014年6月我们在上海保税港区开展了“单一窗口”试点。按照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方案,“单一窗口”主要功能包括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口相关许可、企业资质管理、支付结算以及信息查询等六个模块。目前,作为“单一窗口”的核心功能,货物模块的进口申报、出口申报、一线进出境申报,以及运输工具模块的国际船舶联网核放、船舶申报等项目,都已上线运行,今年将继续完善上海试点的功能,同时根据《若干意见》有关要求,2015年将“单一窗口”推广到沿海地区口岸。目前沿海地区口岸“单一窗口”建设,比如天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辽宁等一些贸易大省都在稳步推进中。“单一窗口”建设预计在2015年底推广至所有沿海口岸、2017年覆盖至全国。“单一窗口”工作也是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单一窗口”建设。

责任编辑: 赵宇恒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