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 开展综合执法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8 15:0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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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见》对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及处理“红顶中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如何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针对“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和有关部门有没有明确的改革线路图?

[白石]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从口岸管理体制改革的变化来说,口岸管理体制适应了每个阶段的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和口岸管理的要求。但是确实在口岸也存在一些,比如说执法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通关环节多、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的时空领域更加扩展,内外因素更为复杂,口岸在安全管控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就要求口岸在管理体制机制上要更适应形势的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同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实现执法为民。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有关精神,我们也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准备开展创新查验机制试点,在有条件的口岸开展“前台共同查验、后台分别处置”的综合执法试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除针对废物、危险货物等带有特殊专业技术性要求的执法作业外,对进出口岸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人员的查验合并一次进行,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依职权分别予以处置。这是在口岸管理体制目前和下一步要推进的一些设想和决策。

责任编辑: 赵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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