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尽早实现全国一体化通关 在2020年有效建立大通关协作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8 15:4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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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如何看待《意见》对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及处理“红顶中介”的新措施?如何打造集综合加工、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于一体的口岸经济?如何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2015年4月28日14时,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白石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关注海关总署的网友一定会发现,有关海关总署的新闻当中出现很多新的词,比如说区域通关、无纸化通关,提出了“多关如一关”的通关便利目标。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白石]贸易便利化水平是衡量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尺。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提出了全国一体化通关,就是要破除部门间、区域间的各种藩篱,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在货物进出口岸或申报人所在地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均可以办理全部货物报关报检手续,申报人可以在通关一体化范围内自主选择通关口岸。同时,我们还提出广泛实施口岸通关无纸化,优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传输方式,加快推进监管证件无纸化进程,提高企业退税速度。通过以上措施,将提高企业的申报效率,节约报关成本。这些改革,将极大地降低货物、资金、人员等要素跨境流动和跨区域流动的成本和时间,有效释放全国特别是内陆地区对外贸易和国际物流的活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海关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实现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通过通关一体化改革,区域间互通协作更加紧密,企业通关更加便利,物流更加顺畅。根据《若干意见》的要求,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全国一体化通关尽早在全国覆盖。同时在2020年有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

责任编辑: 赵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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