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30 10:2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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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如何保证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如何依照新《广告法》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新《广告法》将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广告法》怎样帮助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更多的政策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4月30日10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新《广告法》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广告法》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24号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新修改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号起施行。网友非常感兴趣以下几方面的话题,比如如何保证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如何依照新广告法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新广告法将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等,都是网友非常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了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作客中国政府网直播间,很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两位嘉宾。

    [张国华]正如主持人所说的,现行的广告法是1994年出台,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有20年了。我们国家的广告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产业,在计划经济的时候是没有广告这一说的,特别是文革十年,广告是被扼杀的。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1979年才有了第一支广告,第一支广告是一个蓝天牙膏的招贴画。到1995年的时候,我们的一年广告营业额是200多亿元。2014年,广告经营额已经到了5600多亿元。通过数字的变化,大家能感觉到这个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年均增长率是17%。大家能感觉到,现在的广告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所不在,广播的、电视的、报纸的、户外LED屏的,特别是新兴的网络,网络上的广告有PC广告,有APP广告,有微信广告,有精准推送的广告等等。

    20年前出台的广告法是适应了当时广告市场的状况而出台的。今天已经由200多亿发展到5000多亿,由传统的媒体发展到各种媒体、各种广告推送形式和技术,现有广告法对现有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十年前,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启动修改广告法的事情,因为这十年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发展的很快,所以总是有一种跟不上形势的感觉。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的呼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的需要,需要我们尽快把广告法修改出来。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4号通过了广告法的修订案,使这个广告法基本上能适应目前规范、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的作用。

    [刘双舟]刚才张司长把立法的背景已经讲的很全面了,我想补充一点,实际上我们对广告法的修订,2004年就启动了,但是因为法律在执行中要保持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995年刚通过,才十年时间就大改也不太好。所以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实践检验,有一大部分已经成熟了,现在要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所以对广告法进行了比较大的、系统的修订。十年磨一剑,也是不容易的。原来是49个条文只保留了8个条文没有动,增加了33个条文,现在总的数量达到75个条文,应该是一次全面的修订,我们用了修订的方式,而不是修正案的方式。

责任编辑: 黄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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