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2 0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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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棚改融资机制的创新加强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应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2 08:4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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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有关工作意见》,再次部署并实施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这几年持续大规模推进棚改,到底改了多少?取得了什么成效?主要面临的困难是什么?2015年9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巡视员刘霞、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连线中国政府网,谈更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主持人]陈教授,从研究者的角度您认为下一步政府该如何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陈杰]棚户区势在必行,不可动摇。针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难点与挑战,只有加强与完善棚户区改造的对策,才能更高效更有针对性推进棚改工作。

首先,我认为应该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的顶层制度设计。目前中央政府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方面是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模式创新。如2015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等;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融资机制创新,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如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利用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建设基金。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专项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2015年8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2015年第三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成为首款棚改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国家开发银行将在自获准注册之日起两年发起100亿元人民币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这些创新无疑对推进棚改有着积极的支撑作用,但由于棚改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非常广泛。现有的制度创新主要集中在棚改模式与棚改融资等方面,下一步应从系统的视角,在总结地方政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其次还应该大力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创新实践。在中央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地方政府应该积极自主创新探索。如辽宁省在棚户区改造中形成了“九个一块”资金募集渠道,成为各地竞相学习的经验。浙江省于2015年5月4日成立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省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负责对浙江省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提供政策性的转贷融资业务。2015年8月,华泰证券发行首单棚改ABS,以棚户区拆迁安置保障房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的产品,即扬州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间接为棚改提供融资等。这些地方创新实践都在不断丰富制度设计的可能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是不是可以加快经验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鼓励更加创新探索。

第三,前面我已经讲过,就是大胆推进棚改融资机制的创新,加强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应用。

最后还是要进一步完善棚改的监管工作。针对我国棚改过程存在的问题,政府应加强棚改监管制度建设与执行,特别要加强对棚改整个流程的监管制度设计。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同时,要加强监管方式的创新,采取实施主体内部自我监管、社会监管和政府审计监管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方式。特别是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新棚改思路后,要对棚改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确保信息的透明化,通过引入社会主体来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这不仅是和谐社会需要,也是运用PPP模式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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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