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9 1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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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全面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19 11: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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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务院直接部署、李克强总理亲自督促落实的重大改革。“三证合一”,不仅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还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自10月1日开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这距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20号文件将“三证合一”仅一年有余。

截至今日,“三证合一”全面实施满半月,这项改革实施情况如何?效果怎么样?还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2015年10月19日10时,三部门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商事制度改革,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那我也很想知道在整个调研和税务系统统一思想的过程中,发现的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我们现在最难的问题,可能是纳税人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宜,所有登记信息都要及时到位,才能确保我们的业务及时受理,并按要求完成。你办不完纳税人就可以提出申诉。所以信息及时到位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应该说我们与工商、质检特别是工商之间的协调沟通做得很好。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信息都实现了及时共享,个别信息由于共享平台的问题我们三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还正在加紧做这方面的工作。

[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副主任 柯志勇]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非常重大,应该说我们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与发改委、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一起合作,积极推动形成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两个应该说是两个顶层制度的设计,这两项制度的推出就是为了指导全国按照统一的规范推进改革工作。按照这两项顶层制度的要求,改革以后我们质检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标准,管理统一信用代码的资源,建设和维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而且要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同时要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以后的校核工作。具体在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质检总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便企利民,在试点期间我们质检总局大力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流程、收费和信息服务的制度改革,将原来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改为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开展了组织机构代码的网上实时赋码和业务办理,我们已经实现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在半小时内可以完成。改革全面实施后,不再单独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而将其合并到营业执照上。从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也不再保留全国2800多个涉企的代码办证窗口。今后,我们可能近万名工作人员将逐步从前台办证转为后台的数据服务。而且我们严格要求不再收费,已经减免了小微企业的收费。从10月1日起全面取消涉企收费。

二是制定标准和预赋码段,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部署,我们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已经编制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因为这是一个系列标准,一共是五个国家标准,其中编码规则的国家标准已经于9月17日批准发布,这项标准的发布为保证10月1日全国实施“一照一码”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测算的5年码段的需求量,我们一次性预付2.1亿代码给工商总局。

三是积极推动试点、探索经验。按照李克强总理4月下旬在福建考察时开展“一照一码”的指示精神,我们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支持福建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派人给予技术指导,包括系统对接、数据回传等解决试点中的技术问题。

四是整体动员、全面部署,为了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7月中旬质检总局专门在福州市组织召开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质检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的改革,同时宣传福建省试点的成功经验。9月份印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做出了整体的动员和全面部署。特别是分解任务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我们全力配合工商部门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五是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最近质检总局正在组织督察组,有些领导已经分别下到各地,督促调研各地质检部门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情况,确保这项改革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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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