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谁” 厘清监管职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09 16:1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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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提出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是新形势下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先照后证”为创新创业带来便利、注入动力,但同时也对政府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2015年11月9日下午3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话题和网友进行交流。

[主持人]我们看到《意见》里面提出的厘清监管职责,文件对此是如何具体安排的?

[马夫]《意见》把这个原则确定为政府监管市场一个基本的原则,我们简称是“四个谁”。“谁审批、谁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事项负有监管责任;“谁主管、谁监管”,我们国家行政机构是按照国民经济整个运行的经济社会发展,从经济领域来讲,每一个大的行业对应着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只要是主管部门就负有监管的责任。对这个原则,克强总理在今年3月20日视察工商总局时提到,“我赞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比如,中小银行是银监会审批就由银监会监管,外贸企业是商务部主管就由商务部监管”。这一原则与《行政许可法》立法精神一致,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就是四个谁,同时,从现有各领域立法立规情况看,总体上也体现了四个谁。各地实践也证明了这一原则有效可行符合实际。一年多来,已有23个省市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文件,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厘清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已经出台文件的省市,大部分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职责,要求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以来,有效推进了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推进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

责任编辑: 任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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