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时严峻的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时度势,作出了修订《信访条例》的重大决策。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标志着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至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实施整整十周年。
十年来,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新的《信访条例》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何特点?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入推进贯彻实施?2015年5月13日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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