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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规划中制订了发展目标 这是很多国家所没有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介绍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我手里拿的材料是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据我所知,“十一五”规划里面已经有一个能源发展规划,这两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区别?还是它的细化呢?

    [陈德铭]:我们确实有一个“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这次我们制定的是《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它们的区别是,前一个是五年时间的规划,它包括所有的能源,包括化石能源,其他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而现在我们所发布的规划是更长时间的,在十五年左右,它着重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现在我们要专门制定一个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是以我们国家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国家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条件下,这对我们国家的未来非常重要。

    正如我前面所讲的,人类面临着可持续发展能源的挑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调整我们的能源结构,很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做出一个长期规划,便于全国人民,各级政府及企业能够遵循这个目标,使他们知道政府想做什么,会做什么,会用什么样的政策来引导他们。

    我们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里讲到了发展的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在整个中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在2010年达到10%;再经过十年,到2020年要达到15%左右。我知道这个目标目前在国际上是很多国家所没有制定的,这对我们自己来说应该是很大的挑战和具有前瞻性的。

    因为可再生能源对中国来讲,还有一些特别的意义。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没有纳入电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那些农村地区的发展;第二,中国自己的经济结构要转型,要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可再生能源也就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第三,我们要实现创新型的国家的目标。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我们也为这方面的发展设立了很多新的目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