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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对于公众捐款一贯坚持不提管理费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3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闻办于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监督情况,并答记者问。

    [香港文汇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NGO组织可以收取不超过10%的管理费,想问江会长和刘秘书长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总会有没有收取管理费?近日网上有人质疑,红十字会向灾区送去1000多顶价值1300多万元的高价帐篷,请问会长对这个事情是怎么评论的?谢谢。

    [刘国林]我想接着江会长的话,简要地回答记者的提问。中国慈善总会与中国红十字会在体制上有一定的差别性。我们是纯粹的民间组织,不享受国家任何拨款和补贴。大家不必担心它的生存和发展,我们也有自己的员工,也不完全是志愿者,我们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维持在中低水平。“要当官的、要发财的,不要到慈善总会来”,我们这种理念和信念凝聚着一批人。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使用我们在创会初期的一些有爱心的、支持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捐赠的创始基金的利息中的一部分来支付我们的员工待遇。

    我们把善款视为高压线,任何人不能碰。大灾当前、国难当头,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过管理费的问题。2003年SARS,1998年大洪水,今年春季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所有这些灾难面前,对于广大群众的捐款我们一直都是坚持不提管理费用的。今后遇到这样灾难,对于公众捐款我们也同样不提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