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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中行建行上海浦东银行等获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资格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14时30分,人民银行在民族饭店举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苏宁副行长介绍外币支付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特点及社会效益,并正式宣布获代理结算资格的银行名单;四家代理结算银行负责人分别推介相关币种结算服务并回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进行直播。

    [苏宁]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整体框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包括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和相关业务系统,并连接参与者的相关系统。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负责对参与者的种类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根据签订的外币清算协议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结果及时进行清算和结算,目前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进行的维护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代理结算银行由具有代理资质的银行担任。今天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正式宣布,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严格评审,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为欧元、日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银行为美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港币代理结算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和瑞士法郎代理结算银行。我们相信,四家代理结算银行将会为境内外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专业化代理结算服务。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参与者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的银行,参与者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发送外币支付业务,并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帐户进行结算,目前已经有11家全国银行成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首批参与者,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与各代理结算银行进行开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培训,并将在培训结束后从八月份开始全面展开外币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符合加入条件并愿意加入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提出加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