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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主持人 李超]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中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面建成发布会现在开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福荣,中国银行首席运营官杨士华,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黄建平;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另外今天到会的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以及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的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以及北京银行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代表。 [2008-07-25 14:48:40]
[李超]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来自境内外的新闻朋友们,我代表嘉宾对各位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今天首先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设架构以及监管措施等,第二项议程由四家代理结算银行领导介绍代理相关币种的服务情况;最后安排时间欢迎记者朋友们提问。下面首先请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讲话。 [2008-07-25 14:50:55]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苏宁]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见到各位,欢迎大家参加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新闻发布会。这已经是第四个关于跨行支付系统的新闻发布会了。第一个是大额支付系统投入运营的发布会,后来小额支付系统投入运营有一次发布会,后来就是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投入运营时候的发布会。今天我们举办的是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发布会,这样我们就基本上构建了全国的比较完整的跨行支付系统的整个体系。 [2008-07-25 14:51:54]
[苏宁]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为我国境内银行业机构和外币清算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它是我国第一个支持多币种运营的外币系统。为满足社会对多种币种支付的需要,人民银行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于2007年2月做出组织建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决定。经过一年多开发建设,该系统已于2008年4月28日率先开通港币支付业务,随后英镑、欧元、日元等外币支付业务相继开通,昨天美元支付系统也正式开通。 [2008-07-25 14:52:45]
[苏宁]截至到7月18日系统已经平稳运行58个工作日。从运行整体情况看,目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功能正常,响应快速,运行平稳,达到了系统预期的设计目的和要求。建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完善我国支付体系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成对于满足我国境内商品交易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基础金融设施建设,适应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07-25 14:55:03]
[苏宁]下面我就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设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些简单介绍: 一,建立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取得了许多突破性进展,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实现可兑换,取消了所有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的限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但是由于目前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发,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外汇化转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目前境内八类项目可以进行外币结算,例如涉外贸易存储费、保险费等结算,这些交易项目中只要收付款不在同一家银行,开社外币资金帐户,就会产生外币在不同银行间跨转需要。但是过去我国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支付系统,境内相关交易引起的银行间外币资金清算和结算主要通过境外代理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城外币倾销系统等渠道分散进行,过去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七个城市有这样的系统。最终结算完成时间大多需要一到三天不等,这些支付安排存在着外汇资金分散、结算效率比较低,结算风险较大、结算成本较高,不能够满足我国境内商品机劳动服务交易等对安全、高效外币支付服务的需求,为解决以往境内外币的诸多问题,建议境内统一高效的外币支付系统就显示出其必要性。 [2008-07-25 14:55:37]
[苏宁]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整体框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包括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和相关业务系统,并连接参与者的相关系统。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负责对参与者的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根据签订的外币清算协议对外币清算处理中心提交的结果及时进行清算和结算,目前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进行的维护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代理结算银行由具有代理资质的银行担任。今天我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正式宣布,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严格评审,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资格的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为欧元、日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银行为美元代理结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港币代理结算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和瑞士法郎代理结算银行。我们相信,四家代理结算银行将会为境内外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专业化代理结算服务。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参与者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的银行,参与者通过外币支付系统发送外币支付业务,并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帐户进行结算,目前已经有11家全国银行成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首批参与者,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兴业银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与各代理结算银行进行开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培训,并将在培训结束后从八月份开始全面展开外币系统的宣传推广工作,符合加入条件并愿意加入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提出加入申请。 [2008-07-25 14:57:31]
[苏宁]三,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主要特点。为满足我国境内相关交易对安全、高效的外币支付服务的需求,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借鉴国外支付系统建设经验,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必要的创新。目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主要提供以下三类业务,一是境内跨行贷记业务,即境内付款银行向境内收款银行发起的付款业务,范围限于国家外汇局规定可以外币进行计价结算,收付款均在中国境内的外汇划转项目;二是轧差净额业务,即外币清算机构为结算其外币轧差净额发起的多边支付业务。与其他支付系统相比,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支持多币种结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美元、港币、欧元、澳大利亚元、加元、瑞士法郎八个币种作为结算币种;二是采用“Y”型信息流结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对参与者和特定参与者的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由代理结算银行负责对支付指令进行结算;三是采用“一点接入,一个帐户”架构,银行以法人或境内管理行为单位“一点”接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相应币种只需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参与者对其行内业务系统发起行或接收行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四是采用市场化原则动作。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实行自愿加入原则,符合加入条件的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加入系统;五是遵循国际标准和惯例。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不仅在支付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采用国际惯例,报文格式采用SWIFT标准,而且将在监督管理方面参照《中央银行对支付结算系统的监管原则》等国际标准。 [2008-07-25 15:00:08]
[苏宁]四,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风险管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引入一系列的措施和机制,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行风险和法律风险。一、信用风险管理,境内外币系统采用实时全额结算机制,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的支付指令只有当其支付金额在可用额度内时才能完成结算,因此参与者不存在来自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采用排队管理、清算窗口、排队撮合等机制,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时,参与者可通过系统查询其支付指令排队,可用额度和外币结算帐户余额等情况,以加深自身流动性管理,此外,代理结算银行将在受信额度内,为参与者提供日间融资、隔夜融资等流动性支持,日间融资、隔夜融资可以采取透支和质押融资的形式;三、运行风险管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核心系统采用双机热备等措施,以确保主机和网络设备不存在单点故障;数据传输应用密押技术,以确保业务数据的传输安全和存储安全,建立应急处置、审计跟踪和病毒防范机制,保障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操作失误、操作差错和内部舞弊;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系统的不间断运行和业务的连续性;四、法律风险管理,为防范法律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银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系统相关各方在准入规则、风险管理、结算安排等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对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代理结算银行和清算总中心等有关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008-07-25 15:01:08]
[苏宁]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将逐步增加业务种类。目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处理的主要是普通贷记业务。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稳步有序推进,国内需要以外币结算的交易项目将不断减少,相应地,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重点将从普通贷记业务转向其他业务。总之,人民银行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促进者、监督者将继续履行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并希望各机构与我们人民银行,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促进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发展的需要。谢谢大家。 [2008-07-25 15:02:02]
[李超]下面有请中国工商银行张福荣副行长讲话。 [2008-07-25 15:03:10]
[工商银行副行长 张福荣]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正式投产运行了,我代表工商银行表示热烈的祝贺! [2008-07-25 1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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