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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遵守"六字"原则和三"不得"规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闻办2008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介绍服务扩大内需,严格土地监管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美国有线电视CNN记者]跟进一个问题,您刚才提到农村集体用地流转程序需要规范化,我们看到前一段时间北京附近有一个村庄叫塔洼村,他们有18位农民提出拍卖他们有承包权的一些地,您觉得这种拍卖形式是否符合刚才说的规范程序?您对这起拍卖的看法是什么,它是否合法?谢谢!

    [鹿心社]我刚才在回答另外一个问题的时候,重点说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刚才这位朋友提出的,我们京郊,好象是平谷土地的拍卖,涉及到的是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按照分工应该是农业部门主管的事情,不过我也愿意就这个问题做一点简要的回答。对于农地的流转,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做了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要遵守“六字”原则,也就是“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些规定,都可以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的规定来有序进行。

    相关链接:国土资源部谈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