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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碳强度降低40-45%是我国自愿、自主的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6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1月26日20时30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情况,并答记者问。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记者]在9月份胡主席在纽约参加联大会议的时候,解主任您曾经也召开一次记者会,在会议上介绍中国在1990-2005年期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了44%,现在这个新的《决定》里面提出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40%-45%,为什么在新的十五年的阶段中国所提出的目标却比上一个十五年的计划要低呢?

    [解振华]中国在1990-2005年单位GDP的能耗下降了47%,我们现在又决定在2005-2020年单位GDP碳强度要降低40-45%,如果了解经济发展规律,应该会认识到提高能效、节能越往后越难,比如说为了实现目标,我们淘汰落后产能,最近三年关闭了很多钢、铁、焦炭、小火电、水泥等厂子。如果我们把容易减排的、容易提高能效的都减排了,以后如果再在提高能效上下工夫就越来越难,所以应该能够理解,越往后节能、提高能效的困难会越大,所以现在我们的目标比过去好像指标上降低了一些,但是困难的程度会更大,付出的成本会更高。 

    [德国电视台记者]您所提到的45%的数字是否具有国际约束力,中国政府是否准备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宣布这一数字,并且签署相关的文件,45%的数字是否具有国际的约束力?

    [解振华]中国公布的目标是我们国内自愿、自主的行动。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发达国家要大幅度的减排,而且这个行动是强制性的,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下,根据各国的国情采取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措施。根据《公约》的要求和巴厘路线图的授权,中国的行动完全是自主的行动,在国内来说它是有约束力的,我们要通过统计、监测、考核、问责来实现这个目标。 

    中国在过去采取的减缓行动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但是我们根据自己的国情,我们采取了积极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措施,这主要是根据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定,而且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我们现在这个决定也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跟技术的支持,但是我们本着对本国人民负责、对世界人民负责的态度,还是要采取积极的行动。我们这个行动是自主行动,是我们自己自愿采取的措施,这个措施在国内来说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在国际上还不能说是有约束力的,因为我们是自主行动。按照《公约》和巴厘路线图的要求,我们还是希望发达国家尽快在这方面采取行动。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发达国家的减排、资金和技术的目标和行动是有约束力的,而且要接受国际的核查。你可能会问,没有得到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为什么要采取行动?这正表明中国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利益,也表达了我们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