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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采取四方面措施抵制文化产品中的低俗之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央外宣办于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介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凤凰卫视记者]想请问孙部长,现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能也会造成一些良莠不齐的情况,对一些格调比较低下的文化产品会不会有一些管理措施?

    [孙志军]我感觉文化低俗现象古今中外都有表现,我们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实践过程中,始终强调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抵制低俗之风。我在前面的介绍当中说了,“十二五”期间文化改革发展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三加快”、“一加强”,其中“一加强”就是加强对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引导,进而抵制低俗之风。具体来讲我们将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着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使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艺作品能够引领社会文化生活,进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企业、部分单位为了追求所谓经济效益、点击率、收视率而出现的低俗现象予以抵制。

    二是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特别是在一些主要媒体开辟专栏、节目,设置专门的议题,引导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进而对低俗现象予以批评、予以纠正,使其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还正在研究进一步规范文艺评奖,不断提高对文艺作品评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加大对文化企业的引导和管理。加强文化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建设,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推动文化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发挥文化推动经济、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积极功能和作用。在推介优秀企业、评选文化企业30强以及文化企业上市等一些工作中,都把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坚持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市场监管,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不断净化文化市场。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使文化低俗现象得到遏制,积极健康的文化主流能够在社会上受到大家的欢迎,取得好的社会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希望媒体的各位记者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推动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