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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问题是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重点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1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发布2010年度国家土地督察公告,介绍当前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经杂志记者]我们知道在2月底开始的时候,国土部启动了一项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专项清理检查,按照计划,3月底第一阶段的检查已经结束了,我想通过甘部长了解一下这一阶段的成果是什么样?围绕着这个话题,增减挂钩背后反映的是我们目前在城乡建设用地方面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同地不同权,这也引发了人们对征地制度的各种非议。从中央的精神来讲,我们要逐步缩减征地的范围,我想请教甘部长,在我们刚刚启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当中,围绕着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以及缩小征地范围方面是否有比较大的突破?谢谢。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 甘藏春]这是两个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增减挂钩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开始了清查,一是目前大部分省市已经完成了文件的清理工作,因为各个省都发了不少制定鼓励增减挂钩的政策性文件。二是28个省市已经向国土资源部上报了清查的结果。按照工作安排,现阶段正在进行汇总、分类,研究规范的意见,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结果。

    土地征收的问题是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点问题。如何探索建立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一套制度,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当中,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但是坦率地说,你提的这两个问题都相当复杂。比如,征地确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究竟怎么确定,既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推进现代化建设,又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护耕地,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从世界各国来看,除了少数国家能够用立法列举的方式来界定哪些方面是公共利益,哪些项目是非公共利益之外,大多数国家,像欧洲国家主要是通过议会确定,我去年到欧洲也专门考察,比如交通规划路过这个地方,地方议会必须保证,地方决定的就视为公共利益。但是像美国这些国家是通过法院个案解决,也不是说凡是赚钱的项目就是公共利益。这个问题必须以建设性的态度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