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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0多年内形成的经验是立足于国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7日 10时35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信春鹰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30多年的时间内形成的,我们感觉30多年是一个很短的时间,不知道这么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是如何做到的?第二个问题,前一阵中央刚刚发布了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决定,今后一个时期,白皮书里面提到更加注重文化科技领域的立法,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信春鹰]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我们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谈到法律体系,很多人会觉得是一个很抽象的东西,觉得这个体系是高高在上的,其实法律体系是法律制度的载体,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反映了我们国家制度的完善。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制度,也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一个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备,西方很多国家的这段历程一般要几百年,在我们国家主要是在最近30多年完成的。1978年刚刚改革开放时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大约是20几件,到目前为止,正如我前面介绍的,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从数量上来说,各个层次都相对完善。

    刚才你问到我们怎么样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形成这样一个法律体系,我们有几个经验:一,立足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立足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每个阶段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建设发展重点,来确定我们的立法规划和计划,使得我们能够充分向社会提供规则系统,这是我们最成功的经验之一。

    另外一条很重要的经验,根据我们国家幅员广大的国情,我们在制度上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的立法体制,在中央层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国务院。在地方层面有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有一些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是立法的主体。这样一个统一而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既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照顾了地方的特点和需求,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你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文化立法。从前些年的立法经验来看,中国的立法总是紧紧围绕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现在党中央提出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国和文化强国这样一个课题,给立法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客观地说,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看来还是相对薄弱的领域,以后我们会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推动文化领域法律制定的进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