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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分5章20条 确定"三条红线" 实施"四项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6日 10时25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介绍《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四一]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根本上要靠制度、靠政策、靠改革。根据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系统总结我国水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责任,必将全面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文件共分5章、20条,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

    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

    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

    “四项制度”

    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文件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抓紧细化实化具体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发挥政策效力,实现水资源管理的新跨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