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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后 环保部积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5日 10时34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定于2012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吴部长提到了2011年空气质量评价体系用的还是旧标准,在细颗粒物污染方面还是比较突出。今年国务院已经通过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率先实行新标准,在PM2.5监测方面最近情况进展怎样?新标准是否能够推动新一轮的大气减排工作?谢谢。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吴晓青]关于新标准的贯彻实施,这确实是社会各界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之后,环保部积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科学设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从2011年开始,我们本着科学客观的原则,调整和优化了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1436个,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75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还设置了省控、市控监测点位大约4000余个。

    第二,结合PM2.5试点监测经验,我们开展了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做好PM2.5监测设备安装、验收、运行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这是最最关键的一项步骤,也是吸取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今年我们集中做了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协调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形成与新标准相适应的监测能力,近期国家将下达中央支持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资金。

    第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第五,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评价发布体系,为公众提供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