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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已明确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范围、时间期限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5日 10时40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定于2012年6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吴晓青]正如刚才这位记者所问的,2012年,我们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标准,为确保2012年实施地区按期完成任务,我们下发了《关于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要求。

    我们已经明确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先行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 从5月底调度的情况看,目前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其他城市也正在积极做好准备。我部将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并开展监督检查。

    我也很高兴地告诉大家,昨天上午8点,广东省率先在全国第一家同时发布了珠江三角洲62个按照新的监测点位开展的监测数据和实时的AQI数据,大家可以通过广东省监测网和互联网实时了解到。我们一定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第一阶段预定目标,对此我们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