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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格规定代表选举应遵循的程序 主要包括五个环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14日 10时31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央外宣办于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中央外宣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京清介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京清: 中共中央要求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于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并为此规定了十八大代表选举的原则和办法。各选举单位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员在代表选举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代表产生程序进一步规范。中央严格规定了代表选举所应遵循的程序,主要包括五个环节: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代表。根据五个环节的要求,中央组织部把每个环节所要进行的步骤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十八大代表产生的流程图,发给每个选举单位,供他们遵循。在这些新举措当中,既继承了以往特别是十七大好的做法和经验,又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比如,在考察阶段,第一次提出要进行差额考察。在考察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的时候,还要再次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规定还要求,各个选举单位要召开全委会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这些举措都是在代表选举中不断扩大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

    二是推荐提名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各选举单位采取分名额推荐或全额推荐方式推荐提名代表人选。在31个省(区、市)当中,有11个省市采取了全额推荐的方式,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以按照分配给该省的代表名额,跨地域、跨行业推荐自己认为适合的党员作为代表人选。无论是分名额推荐提名还是全额推荐提名,人选都要经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推荐提名才能提出来,而且每一轮酝酿还要再返回去听取下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凡是未经过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提名的,不能作为人选。

    三是代表人选公示力度进一步增大。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多数单位都是采取通过发党内文件、党建工作网,在党内进行通报,还有11个省市不仅采取了这种方式,而且还扩大了公示范围,通过党报、电视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通过及时公示,可以使广大党员及时了解有关人选的信息,表达自己的意愿。

    以上介绍的这些做法,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们党近年来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的新进展,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民主、开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