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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之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4月27日下午4时,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在国务院第一会议室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们: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这几年,钢铁产业发展很快,生产消费名列世界第一,但是钢铁工业是大而不强,同时,钢铁也是一个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之一。刚才,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了节能减排工作。温家宝总理做了重要讲话,节能减排是当前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件事情,也是世界各国非常关心的一件事情。所以整个节能减排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以及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都显得非常明确,而且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宣传。

    刚才,发改委和部分省区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这是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一项非常重要的具体行动。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在落实产业政策,作为政府来讲也有这个责任。所以今天我们签订这个责任书,应该说还是依法依规进行,要求政府采取积极的推动作用,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间,主要还是采取一些经济调控手段,使淘汰落后工作能够更快的、顺利推进。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取得长足发展。2006年钢产量达到4.2亿吨,钢的消费量3.84亿吨,已连续11年居世界首位。行业整体实力迅速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板带比已经达到41.8%。一些过去主要依赖进口的品种,如汽车板、造船板、集装箱板、石油管等,国内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明显提高。企业联合重组取得进展,一批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大型钢铁企业迅速成长。近年来,针对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的现象,钢铁领域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钢铁工业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钢铁工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是:产业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生产力布局不合理,产能过剩矛盾比较突出,投资反弹的倾向仍然存在,高消耗、高污染产品对资源环境的影响日益加剧。特别是今年一季度,钢铁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5%,比去年同期加快了17.6个百分点,粗钢、钢材、铁合金分别增长22.3%、26.2%、44.4%,进一步加大了资源和环境压力。下决心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生产能力,对于搞好节能减排、加强宏观调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排放。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都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钢铁工业总能耗约占全国的1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的6.6%,耗水量占工业总量的14%,是耗能、耗水和排污的大户。目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炼铁能力约1亿吨,落后炼钢能力约5500万吨,这些设备容量小、效率低、污染重,单位能耗通常要比大型设备高10-15%,物耗高7-10%,水耗高1倍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高3倍以上。在一些中小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没有保障,最近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就说明了这一点。把落后的钢铁产能淘汰掉,一年可以节能5000多万吨标准煤,节水1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多万吨,还可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实现"十一五"可持续发展目标十分重要。

    第二,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钢铁生产布局不够合理。全国75家重点钢铁企业中,有20多家建在省会以上城市;不少钢铁企业建在人口密集地区、严重缺水地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对人居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在钢铁总量中,低端产品所占的比重偏大。地条钢、热轧硅钢等国家早已明令禁止使用的产品,仍充斥于市场;棒线材、窄带钢等一般产品,在新增钢铁产量中占有较大比例;而轿车板、冷轧硅钢片、高档船板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不能满足国内需求。加快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可以优化钢铁工业布局,促使有条件的企业向运输便利、环境容量允许的地方调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可以为高附加值产品腾出市场容量,促进钢铁行业改善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第三,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缓解钢铁产能过剩的矛盾。到2006年底,我国炼钢能力已超过5亿吨,钢的消费量不到4亿吨,总量上已经供大于求。新增钢产量大多要靠出口消化,企业技术、环保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获利不多,还把污染留了下来。目前,钢铁投资规模仍然偏大,在建和拟建的项目如全部建成,炼钢产能将突破6亿吨,使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加快淘汰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可以有效地控制生产总量,维护供求平衡,防止出现恶性竞争,避免出现大起大落,促进钢铁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提高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钢铁工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密集、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只有提高产业集中度,才能增强企业竞争力。而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中小企业比重较大,近年来行业集中度不升反降。2006年,排名前五位的钢铁企业,钢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24.8%,比2000年降低10.6个百分点。落后装备大量存在,小焦炉、小高炉、小转炉、小电炉、落后轧机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全国现有高炉1250座,1000立方米以下的有1130座,占炼铁能力的60%以上,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大型企业调整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我国钢铁行业国际竞争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必须指出,虽然目前一些钢铁产品价格有所回升,但整个钢铁行业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近年来,我国钢铁产品出口迅速增加,去年出口达到4301万吨,从净进口转为净出口;今年一季度,出口钢材达到1412万吨。而不少钢铁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是建立在资源环境、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必要开支没有完全计入成本基础上的,代价很大,难以持续。随着出口政策的调整和环保措施的完善,消耗大、污染重的小钢铁,很难再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还要看到,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现象的反映十分强烈,把一些落后的钢铁产能淘汰掉,得民心、顺民意。对地方和企业来说,早调整比晚调整好,主动调整比被动调整好,造成的损失少,产生的震动小。总之,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及时调整钢铁工业结构,符合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是促进钢铁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的必由之路。

    二、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主要任务

    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关停和淘汰钢铁工业落后产能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规行事,把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坚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产品结构,努力把我国建成世界钢铁大国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强国。"十一五"时期,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2010年前,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亿吨,炼钢能力5500万吨。今年,就要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000万吨,炼钢能力3500万吨。

    ——到2010年,钢铁全行业吨钢综合能耗从2005年的0.76吨标准煤降低到0.73吨标准煤;吨钢耗新水从2005年的12吨降低到6吨;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到2.64公斤。

    ——到2010年,通过联合重组,形成两到三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2005年发布的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已经明确规定,加快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以及落后轧机。这个政策规定具有法规的效力,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考虑到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从今年开始,先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以及落后轧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所有列入淘汰范围的设备,都不得转让、变卖后异地建设。今年的落后设备全部淘汰后,可以减少能耗1700万吨标准煤,减少水耗30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9万吨,在节能减排上迈出重要一步。

    二是严格新上项目技术经济标准。对在建和拟建的钢铁生产能力,要着眼于长远,着眼于提高国际竞争力,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准入门槛,不再上那些低于1000立方米的高炉,以及120吨以下的转炉。对一些水资源匮乏、矿石资源短缺而且交通运输又不方便的地方,要充分考虑市场容量,审慎决策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钢铁产能扩张。

    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所有钢铁企业都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废气、废水、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废气回收装置,建立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系统,建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力争到2010年,实现烟尘、粉尘、废渣等废弃物"零"排放,使水的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是着力建设世界一流的钢铁企业。要按照国家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高钢铁更新改造和投资建设的技术水平,要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实现设备大型化、高效化、连续化、自动化、环保化和生产集约化,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建设板带项目的高炉容积,原则上要大于2000立方米。

    五是鼓励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国家支持大型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促进钢铁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要加快推进鞍本钢铁集团实质性重组;以首钢搬迁为契机,促进华北地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在宝钢和新疆八一联合的基础上,促进宝钢与包钢的联合等,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创造条件。

    三、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政策措施

    推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要深化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场有序竞争,促进优胜劣汰。同时,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调节,积极引导、扶优汰劣,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力争使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当前,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运用税收和价格杠杆进行调控。在去年取消一般性和中低档钢材出口退税的基础上,4月15日又出台了进一步降低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多数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已降到零,要切实落实;同时,对钢坯、焦炭等初级产品和部分低附加值钢材,考虑加征出口暂定关税,进一步减少高消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对高档钢铁产品和特钢品种,适当保留出口退税,鼓励结构调整。要发挥好价格杠杆的作用,对列入关停和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进一步压缩落后产能的利润空间。

    第二,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在建和拟建的钢铁项目,要按照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严格审核评估,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未经核准的钢铁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生产许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金融机构不提供信贷,设计单位不提供图纸,制造企业不提供装备。

    第三,坚持以淘汰落后为前提。现在整个钢铁工业供大于求,但在供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节约环保的标准。只有把这部分落后产能淘汰掉,才能为一些必要的现代化大型钢铁项目腾出空间。对主动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国家在核准拟建项目时优先予以考虑;对不能履行责任书承诺、按要求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地方,不再核准新的项目。大型钢铁企业建设新的结构调整项目,首先必须承诺淘汰相当能力的落后产能,才能进入核准程序;项目核准后要逐步压缩落后产能,在投产时完全关停。所有这些工作,都要依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来进行。

    第四,合理给予经济支持。小钢铁为一些地方税收和就业起过一定作用,依法淘汰时可对这些地方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地方自行批准的项目淘汰时,也应由地方对企业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中央和地方财政在向下一级转移支付时,应考虑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因素,适当予以倾斜。对高耗能产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后的价差收入,全部留给地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

    第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淘汰落后,国家法规、规划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作出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对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和项目,必须按计划要求,按时关停,严肃执法,严格检查。对应关未关、应停未停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关停,并追究有关责任。要分批公布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发动社会力量对关停和淘汰工作进行监督。

    四、几点要求

    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时间紧迫,任务很重。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充分履行政府职责,继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关停和淘汰目标顺利实现。

    (一)地方政府要担负起关停和淘汰工作的主要责任。各省级政府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关停和淘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各省(区、市)要制定本地关停和淘汰小高炉、小转炉、小电炉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与有关企业签订关停和淘汰协议,明确关停淘汰的目标和要求,并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对本地关停和淘汰工作的检查,定期公布实施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力争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的任务。

    (二)各有关部门要研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委要对落后产能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给予经济支持的政策问题。国资委要提出推进企业联合重组的具体措施。国土、环保、质检、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各有关部门,都要履行自身职责,提出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专项措施。

    (三)企业要自觉做好关停和淘汰落后工作。这次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国家已经核准规划和新上项目的国有大型企业,要率先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起到示范作用。其他各类钢铁企业都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耗、减少排放,促进企业和所在地区可持续发展。行业协会要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国家政策,反映企业情况,促进关停和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方面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一手抓关停,一手抓稳定,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对关停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排队,把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尤其要解决好被关停和淘汰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再就业培训、给予经济补偿、落实社会保险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开辟新的就业和再就业岗位。

    (五)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主动向企业和各方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要求,宣传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宣传关停淘汰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跟踪实施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为关停和淘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关停和淘汰钢铁落后产能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兑现关停和淘汰承诺,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