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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除发展商业金融外还必须大力发展政策性合作性金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01日 11时29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10时,新闻办举行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介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证券时报记者]第二,文件中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但是目前农户是没有抵押品进行农资,所以说很难和金融结合起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使农业经营缺乏活力,这个矛盾如何解决?第三,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体制下,如何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和规模化,分散农户经营和标准化、市场化和规模化是有矛盾的,这个矛盾如何解决?谢谢。

    [陈锡文]第二个问题是贷款问题。《担保法》中规定,农民的承包土地、农民的住房是不能用于抵押的。至于对不对,还可以进一步研究。没有抵押物就不贷款,并不符合发展农村金融的要求。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金融形式都需要抵押物,比如现在积极推行的小额贷款就是如此。现在平均每一笔发放的小额贷款达到8万块钱,这是不要抵押物的。关键是这里有一个金融体系、金融机构自身怎么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和服务,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的问题。

    从世界各国成功的经验来看也可以看到,在农村除了发展商业金融外,还必须大力发展政策性、合作性金融。这些金融都可能和商业金融有不同的规则,并不是没有抵押物就不贷款。下一步的金融改革还面临着很大的问题,一方面农村的商业金融怎么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更好地给农民提供服务。另外,一定要研究加快发展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问题,以形成一个为服务农民的、完整有效的金融体系。

    家庭经营怎么能够提供标准化、商业化、高质量的农产品,很重要的是依靠各种各样的服务体系。如果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得到充分发展,能够为农民提供良种、采取先进的栽培模式、实行标准化生产,也能够提供安全的农产品和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