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直播>> 政府网1>> 重要内容提示
 
农业部采取七方面措施积极开展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时,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首席兽医师、农业部兽医局局长贾幼陵介绍中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农业部兽医局局长 贾幼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防控,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为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农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目前,农业部及各地兽医部门正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抓好疫苗生产和供应工作。5月初,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获得新兽药证书后,农业部立即安排12家企业紧急生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已陆续投入使用。为确保重点地区防控需要,农业部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统一调拨。

  二是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工作。免疫是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有效措施。已发生疫情和分离到病毒地区正在抓紧开展猪蓝耳病免疫工作,尽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在新型疫苗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全面免疫情况下,各地把种公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有效保护养猪业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农业部已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求各地迅速核实,及时确诊。在6月底之前组织各地开展一次猪蓝耳病变异病毒集中监测。同时,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四是加强养殖场综合防控工作。各地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生猪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规范养殖行为,提高防控水平。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出。对散养生猪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消毒灭源工作。

  五是加强流通控制和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免疫标识管理。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生猪限制移动,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流通环节控制,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

  六是强化督查和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定点联系制度各工作组会同各地兽医部门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做到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是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组织专家深入疫区和生猪主产区,积极开展防治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编制疫苗使用手册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有关政策措施,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养殖者防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