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进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检查整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5-27 13:50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打印本页

2015年5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全面下发至各地各部门,部署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的有关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全力开展好网站普查第二阶段的检查整改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32号)要求,贵州省已于5月8日圆满完成政府网站普查统计摸底阶段各项工作。目前开展的检查整改工作,是全国网站普查工作的第二阶段,也是普查工作的重点阶段,难度大、任务艰巨。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在第一阶段统计摸底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抓好检查整改阶段工作,提前部署、有序推进本部门、本地区内政府网站的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我省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

通知按照时间推进节点,将贵州省检查整改阶段工作划分为网站自查、网站整改、全面核查复查、上报评分表及检查整改情况四个部分:

5月31日前开展网站自查。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自查,摸清本单位网站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6月30日前进行网站整改。全省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根据前期自查情况,完成本级政府网站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及时、服务实用,对内容长期无保障的栏目归并或取消,对于要求必建的栏目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整改工作全面结束后,形成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提交上级或本级组织单位备案。

7月15日前完成全面核查复查。全省各级政府网站组织单位要根据上阶段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核查复查,在核查中发现仍然存在问题的,要对问题网站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责成限期整改,同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7月31日前上报评分表及检查整改情况。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完成本单位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后,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各级政府网站的组织单位要做好对本级及下级政府网站的打分和本地区检查整改情况的集中上报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本地区的自查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通过机要渠道按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为确保检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还将通过技术检测手段对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自查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网站,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通报,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便于工作交流,省政府办公厅还开设了“贵州省政府网站普查”微信公众账号,及时传达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反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落实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建立了“贵州省政府网站普查”QQ群,及时解答普查工作中的疑问。

责任编辑: 刘啸萱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