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4月1日开始将全面实施省级医院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2-23 09:20 来源: 浙江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浙江省省级医院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记者2月1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省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今后病人在公立医院配药时,医院将不再从药品赚钱。这意味着浙江省公立医院将告别长久以来“以药养医”的局面。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推动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使医院回归本位,完善服务、提升技术,更好地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务价值,届时浙江省将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省级医院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在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弥补医院药品差价损失。

    此前,浙江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除杭州市外的市级公立医院、在温州的省级公立医院均已实行药品零差率,积累了一定经验,反响较好。

    据了解,除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外,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将在今年逐步推进,包括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加快完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等。(记者 曾福泉 童桦)

责任编辑: 刘笑迪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