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28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0133亿元,增长9.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6466亿元,同比增长11.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14亿元,同比增长12.8%。
按消费形态分,1-2月份,餐饮收入4414亿元,同比增长9.6%;商品零售37866亿元,同比增长12.1%。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8861亿元,同比增长10.2%。
2014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3年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4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为了消除春节日期不固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增强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历年1-2月份数据一起调查,一起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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