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18 15:35 来源: 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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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流管函〔2014〕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2013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号)要求,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但少数地方仍存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婚育证明时相互推诿、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时违规收费等问题,给群众造成困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依法行政。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等问题,是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责任,依法行政,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强化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工作,完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落实到位。各地要切实简化流动人口办事、办证程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规范办事程序。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核时间,简化工作流程。我委依托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搭建了信息核查平台,各地可登陆系统核查信息、通报办理结果。基本工作流程可参考附件。

    二是畅通服务和诉求渠道。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服务维权电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定点机构及计划生育(卫生)政策法规等便民服务信息,畅通流动人口诉求渠道和服务渠道。

    三是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严禁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在为群众办理《婚育证明》或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时搭车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现在仍存在此类问题的地方,要立即予以纠正。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要健全完善区域协作工作制度,重点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主要业务工作网上通报和共享。

    三、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各地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变化,不断完善便民维权工作制度。注重过程监督,建立工作评估和反馈机制。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我委年底将对各地群众来电来信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地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等及时报我委。

    附件: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流程图.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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