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5 10:51 来源: 粮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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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杂志等,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报告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邮编:100038,电话:010-63906078、63906159,电子邮箱:zfxx@chinagrain.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等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年来,我们通过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一方面,以公开促改进服务,通过公开行政许可和服务的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等,强化便民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以公开促转变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管理方法得到进一步转变。

    (一)积极宣传粮食流通方针政策。

    1.及时宣传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政策信息。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决策,解读国家粮食政策、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13年局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981条,被中央政府网采用110条。

    2.认真做好粮食政策和流通工作的宣传报道。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粮食流通形势,推动各项粮食政策的执行,举办2次新闻媒体通气会,策划《必须正视的“粮蚀”危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我们的粮食》《粮票取消20年》等宣传活动,积极通过粮食局政府网站以及新华社、求是、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粮油市场报、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等中央媒体和行业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粮食收购、粮油保供稳价、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法制建设、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监督检查、农户科学储粮、粮油质量安全、爱粮节粮等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进一步提升粮食局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1.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主动征求意见,着力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对涉及面较广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局领导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和接受中央媒体采访,解读政策文件,解答所提问题;针对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及时介绍国家粮油储备、稳定市场措施等情况,积极引导舆论,稳定市场粮价。

    2.全面公开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等工作信息,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粮食收储、供给和保持价格稳定中的引导作用。主要包括:及时发布各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有关粮食品种的生产、收购等信息;及时发布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含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的时间、地点、成交品种、数量和成交价格等,保证竞价销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如: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粮食质量安全专题媒体通气会,通报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维护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发布本局机构职能情况、会议简讯、考录信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动态、先进人物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对局长信箱、门户网站的各类投诉、建议、咨询等诉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预判信息影响力,尤其是救灾、应急等紧急事件的相关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发布。

    4.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央预算执行等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具体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粮食行业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将粮食行业公益性专项科技项目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做好粮食收购许可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布粮食收购许可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明示办理期限,并提供相关格式文书下载,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健全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完善粮食收购资格动态通报制度,定期更新经营者名录及相关信息,免费向公众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及时在第一时间公示2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认定结果。

    (四)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公开。出版发行《2013中国粮食发展报告》《2013中国粮食年鉴》等。对本局软科学课题的研究工作,从课题方向发布、课题申报、批准立项、评审结果等都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和栏目内容。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适时在局政府网站开设热点专题栏目。如:“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粮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粮安工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科技成果宣传”“农户科学储粮”“粮油加工业经验交流”“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局政府网站的访问量累计达到119万次,日均访问量3260次。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粮食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内容主要涉及公车采购、办公经费、人员编制、工资和公务用车、行业标准等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有2件公开申请不属于公开内容的,依法不予公开。同时,回复了部分群众反映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转基因大豆产业发展”等有关问题的来信。

    对于申请答复的内容中涉及信访、投诉、反腐举报等不属于条例中要求公开的事项,我们都对申请人进行了说明,建议其通过相应渠道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粮食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发生6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均依法妥善处理,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粮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2014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围绕2014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在认真贯彻“一大战略”、着力深化“五项改革”、继续实施“两项工程”(即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着力深化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粮食储备管理机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粮安工程”和科技、人才兴粮工程)等各项政策措施方面的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和监督中央各项涉粮惠民利民政策在粮食行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是否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三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对粮食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的研究,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责任编辑: 康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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