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5 12:26 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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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综合2013年海关总署各部门及各直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

    本年报电子版可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获取,网址:www.customs.gov.cn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电话:65194588;电子邮箱:gwgk@customs.gov.cn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3年,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推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2013年,海关总署对《海关关务公开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对“海关工作秘密”、“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需加工汇总信息”是否公开和提高进行了明确,对办理依申请的形式要求也进行了修订,并明确了海关缉私警察和海关院校的适用原则。修改后的《海关信息公开办法》为下一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全面、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下基础。

    (二)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和提高公开实效。

    海关总署围绕海关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较高的热点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确权清权,完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大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查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走私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海关各类执法信息。海关关税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重点进出口商品归类决定的变化,自贸区、CEPA、ECFA原产地管理政策和实施情况,使公众及时享受到政策优惠;海关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统一发布时间,依法发布海关统计数据,及时公开新增设的国内地区代码,为广大企业提供进出口预警监测信息,做好海关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海关缉私部门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及敏感问题及时对外公开回应;海关财务部门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细化公开内通,统一公开格式,积极主动公开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以及海关罚没财物拍卖信息;海关关务保障部门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务采购项目及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站公告。以上信息均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进行公开,并做到公告签发后发布不过夜。

    (三)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海关总署在不断完善传统信息公开载体的同时,积极创新多种公开的渠道及平台。首先是整合优化政府热线服务资源,推出“12360”全国海关24小时通关服务电话,受理社会公众通关求助、业务咨询、举报投诉、信访建议事项,全年已为百万群众提供服务。开通12360微博、微信新媒体帐号,及时发布海关政策提示、业务公告、办事指引和海关统计等信息,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线功能和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帮助群众解决通关难题。开通3个月12360热线微博目前已有新浪粉丝43万,腾讯粉丝100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署长活动专辑。

    2013年,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署长活动报道专辑”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72条。

    2.海关总署令及公告。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共计公开署令6条,公告75条。

    3.海关统计信息。

    编制并发布海关统计快讯、海关主要统计数据、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海关统计月报(中英文版)以及海关统计年鉴(中英文版)。其中海关统计快讯94条、海关主要统计数据95条、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96条,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开;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海关统计月报和海关统计年鉴以印刷刊物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年内,共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类统计信息285条。

    4.政府采购和拍卖。

    规范政府采购和罚没物资拍卖程序,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462条,公开各类拍卖信息414条。

    (二)公开主要形式。

    1.中国海关门户网站。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信息公开规定、海关信息公开指南等,并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信息。2013年,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9万条。

    2.海关总署文告。

    通过《海关总署文告》公开海关总署规章及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文告》每月出版,电子光盘版通过《中国海关》杂志向社会公开发布,2013年共出版12期,发行量达56.4万份。及时将《海关总署文告》提供至图书馆、档案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3.网上直播和在线访谈。

    各级海关单位制作在线访谈、网上直播共计8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海关总署收到31件,各直属海关收到46件;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9件,占77%;当面申请5件,占6%;信函、传真及其他形式申请13件,占17%。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67件,占87%;“不予公开”的为2件,占3%;“免于公开”的为4件,占5%;“答复转其他途径办理”的4件,占5%。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国海关系统收到有关海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

    全国海关系统发生有关海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2件。

    五、海关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目前,各级海关单位对海关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相关检索、复制及邮寄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各级海关单位公开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统一;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还缺乏研究,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年,海关总署将突出做好以下2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发言人制度。

    海关总署建立由署长为组长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署领导直接负责,指定专门机构为具体承办;各直属海关单位按照总署模式建立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隶属海关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海关新闻发言人的权力责任、任职条件,并通过组织程序任免新闻发言人。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海关总署对海关各类职权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全面梳理了各项权力的来源、横纵向事权划分、运行流程、所涉岗位及职责、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使权力得到科学分解、配置、制约和监督。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清权确权工作成果向社会公开。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海关信息数

7.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7

1.当面申请数

5

2.信函、传真及其他方式申请数

1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59

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总数

77

1.同意公开答复数

6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4.免于公开答复数

4

5.答复转其他途径办理

4

  (三)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

行政诉讼数

2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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