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5 14:24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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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3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府办公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政府及省府办公厅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省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电话:020-83132527)。

    一、概述

    2013年,省府办公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高校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国有企业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52号),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新闻发布会在重要信息发布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优势,规范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与回应,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公开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十件民生实事等重要举措的进展和成果。

    (二)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制订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粤办函〔2013〕440号),全面规范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完成省主厅、省直窗口、市县分厅政务公开栏目升级改版,拓展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意见箱系统到基层,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建立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切实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围绕“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以资源整合及栏目策划为抓手,进一步突出“门户”特色,全面升级改版省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6个一级栏目和70个二级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完成信息无障碍建设,为视障人士浏览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便利。策划推出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十件民生实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组织11场在线访谈,安排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11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围绕招投标、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高考招生等热点问题,为网民解疑释惑。

    (四)着力办好省政府公报。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公报体系,目前已有21个地级以上市和59个县(市、区)办有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已成为公众获取政府文件的重要渠道。编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36期、212万册,权威发布省政府及省府办公厅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人事任免信息,免费发至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档案馆、图书馆和各类市场主体。开通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微博,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手机获取信息,扩大公报覆盖面,发布89条微博,40170人次关注。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制订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粤办函〔2013〕31号),指导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布省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检查各地、各部门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确保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公布年度报告。进一步细化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4项二级指标、9项三级指标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评分办法,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科学、客观、公正。编印我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到封开、连山、和平、普宁、海丰等10多个县(市、区)及其所辖部分镇街调研督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基层工作现状,指导业务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省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确保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主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及其微博、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047条。其中,政府规章类信息14条,省政府、省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0条,其他文件类信息13条,省政府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826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2条。公众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276条。其中,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138件,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26件,人事任免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28场,内容涉及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第十届中博会、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清理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防控H7N9禽流感等工作。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共完成政务新闻报道700多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省府办公厅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省政府及省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宗(其中,网上申请45宗、信函申请46宗、传真形式申请2宗),主要涉及行业法规和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土地使用、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等内容。已全部依法答复。

    省府办公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咨询约280人次,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行业法规和政策、机构设置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省法制办办理的与省政府或省府办公厅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案件5宗,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案件1宗,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2014年,省府办公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和部署,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点带面深化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手机版应用,优化直播访谈形式,提高访谈实效。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

    (三)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推出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省政府公报微信。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使用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和互动交流。

    (四)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结合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提高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 康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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