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6 15:01 来源: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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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上午,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自治区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实施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并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他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容非常丰富,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通过的其他报告和决议决定中。会议期间,新疆各族人大代表肩负全区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履行代表职责,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在表决通过各项决议时,投下了庄严神圣的一票,为大会圆满成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雪克来提·扎克尔说,我们要从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和主要特点两个方面全面准确把握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要认真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张德江委员长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在新疆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具体要求,结合新疆自治区当前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自治区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穆铁礼甫·哈斯木、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新疆自治区副主席田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闫汾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姚彤)

 

责任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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