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7 10:09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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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闭幕的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该《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青海省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二是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取消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年间隔的时间限制。

    《决议》要求,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青海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据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10年来青海省人口保持在年净增5万人的人口低生育水平,此次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涉及目标人群家庭约为全省家庭7.2%,所占比例较小,对青海省出生人口总量影响不大。同时,也不会突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9.8%。的年平均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记者/毛翠香 张浩)

责任编辑: 杨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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