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31 13:35 来源: 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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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n)。

    一、工作概况

    2013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前后三次对司法部政府网站首页及司局页面内容进行纠错筛查,删除无效链接、更改错误链接;全年制作司法行政专题、专栏40余个;在法制网新设留言板频道,搭建广大人民群众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沟通的桥梁。深入学习《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部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访谈记录、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地方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政策法规、司法研究、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戒毒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公证工作、基层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考试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协外事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司法部公告,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普法网、法制网,《法制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占0.45%;法规政策类信息115条,占1.33%;业务类信息5175条,占60.09%;决策类信息471条,占5.48%;工作动态类信息2813条,占32.65%。通过《法制日报》等媒体,发布消息1300余条。组织新闻媒体集体参与报道30余次,接待媒体来函采访20余次,部领导共接受媒体专访、约稿共10余次(篇)。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部2013年部门预算》、《司法部2012年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加大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部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100843个,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了答复。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司法部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请求确认不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行为违法的4件;请求确认不予公开人民法院院长、法院审判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行为违法的3件;请求确认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职责行为违法的1件;请求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行为程序违法的1件。目前,上述行政复议案件均已办理完毕,其中,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2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不予受理的4件。2013年,未发生针对司法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3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处理、审查、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二)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社会关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修改司法部发文表单,增加是否公开栏目,将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进行,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三)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着力加强司法部门户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线上办公水平。进一步优化网站和所属媒体等各种载体,改进网络栏目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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